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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10-8 01:15 brightblayde
辦公室戀情~~~

8月初,惠普前執行長賀德遭女員工投訴性騷擾,迫於董事會壓力匆匆去職。日前《彭博商業週刊》直指,就業市場前景黯淡之際,性騷擾申訴是員工保住飯碗的手段之一。

不過,此處所指的性騷擾申訴,是由飯碗可能不保的旁觀者提出「性徇私抗議」,以剷除競爭對手。這些遍布辦公室裡的「法眼」,已為企業大幅減少辦公室戀情,從2006年的50%,降至今年稍早的37%。

《彭博商業週刊》說,辦公室戀情其實是直接反映大環境氛圍。1990年代,職場性騷擾往往引起高度關注與警戒。態度曖昧的雙方一旦處理不慎,整起事件便扭曲成為一場不倫戀、性騷擾,或生怨報復的羅生門。許多企業因而明定所謂辦公室「禁愛條款」,以杜絕後患。

《華爾街日報》也曾刊登相關報導,不過觀點相左。專欄作家歐蘭指出,現代人的工時長,加上企業鼓勵團隊合作,工作與私生活之間界線日益模糊,辦公室戀情的汙名已逐漸消失。她還說,同事間長時間相處,較容易找到想法接近、興趣相投的人,若進而交往、結婚,整體而言符合經濟效益。

《華爾街日報》並引用大型求職網站CareerBuilder 2010年的調查數據,5321位雇員中,67%認為辦公室戀情無須東躲西藏,同一問題的結果在2005年時是54%;而員工不敢公開戀情的比率也從2005年的46%降至34%。

其實,企業管制辦公室戀情,不僅出於防範性騷擾,還因為它可能導致不公平或不道德對待,進而影響其他同事的工作情緒。不過,公平競爭研究所創辦人克萊恩曾評論,同事間的愛慕情愫雖可能影響專業判斷,禁止辦公室戀情並非解決之道。

這位主張職場與社會公平的創業家究竟如何看待辦公室戀情?她說:[color=red]「在你一頭栽入辦公室戀情前先想想,每次開會時,坐在讓你經歷分手傷痛,甚至你巴不得從未與他相愛的這個人旁邊會是什麼感受?如果你認為風險合理,一試無妨。」[/color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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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辦公室戀情有好有壞
基本上人是有戀愛自由的
但是禁止這個主要還是上述提到的避免性騷擾問題
最主要當然就是企業怕在辦公室談戀愛會減低辦公效率
而且客人看到了對公司的觀感也不好

這也跟在學校同班同系戀情有一曲同工之妙
最主要就是分手了怎麼辦
很多人都說,[color=red]分手了也可以做朋友[/color]
可能我孤陋寡聞
目前我看到的沒一個同班同系的分手還繼續做朋友的
而且同班同系同辦公室的
也沒看過可以走到終生的...

我個人也是不喜歡啦
畢竟都在同個地方做的事情一樣談的事情也一樣
而且時時刻刻都在見面
生活就少了點樂趣
所以我也會往外找吧~~~~
各位覺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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